一、工業固廢

——2016年12月,工信部出臺《建材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指出,推進固體廢棄物智能化分選裝備的應用;鼓勵合理利用劣質原料和工業固廢,推進生產環節固廢“近零排放”;持利用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險廢物等。研究利用新型墻材隧道窯協同處置建筑廢棄物、淤泥和污泥等。開展赤泥、鉻渣等大宗工業有害固廢的無害化處置和綜合利用,開展尾礦、粉煤灰、煤矸石、副產石膏、礦渣、電石渣等大宗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發展基于生活垃圾等固廢的綠色生態和低碳水泥。在保證產品質量和生態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混凝土、墻體材料和機制砂石等產品中提高消納產業廢棄物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納固廢的品種?;诮ㄖU棄物生產綠色建材,農作物秸稈等農林剩余物以及廢舊木制品發展生物質建材。

——2017年4月,國務院發布《“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深化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試點,建設產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資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依托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回收和綜合利用骨干企業、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基地和園區。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規范完善廢鋼鐵、廢舊輪胎、廢舊紡織品與服裝、廢塑料、廢舊動力電池等綜合利用行業管理。嘗試建立逆向回收渠道,推廣“互聯網+回收”、智能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到2020年,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73%。

——2017年4月,科技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十三五”環境領域科技創新專項規劃》,提出要進行廢物綜合管控和綠色循環使用,對于典型工業固廢源頭減量與清潔利用技術等方面提出了知道意見。

——2017年4月,發改委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提出要推動大宗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重點推動冶金渣、化工渣、赤泥、磷石膏以及電解錳等產業非得綜合利用。

——2021年3月,發改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的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利用規模不斷擴大,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存量大宗固廢有序減少。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高,綜合利用產業體系不斷完善;關鍵瓶頸技術取得突破,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技術創新體系逐步建立;政策法規、標準和統計體系逐步健全,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產業間融合共生、區域間協同發展模式不斷創新;集約高效的產業基地和骨干企業示范引領作用顯著增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生活垃圾

產業政策引導是產業發展的前提,近年來,國家對垃圾分類和餐廚垃圾處理予以高度重視。

——2010 年5 月4 日,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四委聯合下發了《國家展和改革員會辦公廳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處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1020 號,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選擇部分具備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條件的城市或直轄區進行試點,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餐廚垃圾處理工藝路線、形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產業鏈,提高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

——2016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加快處理設施建設,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尚不具備處理能力的設市城市和縣城要在2018年前具備無害化處理能力。建制鎮產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納入縣級或市級垃圾處理設施集中處理,原則上建制鎮不單獨建設處理設施(距離縣市較遠的建制鎮可視具體情況另行考慮)。加快現有設施的改造升級,逐步縮小地區間生活垃圾處理水平差距,加快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銜接的無害化處理設施?!敖洕l達地區和土地資源短缺、人口基數大的城市,優先采用焚燒處理技術,減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建設焚燒處理設施的同時要考慮垃圾焚燒殘渣、飛灰處理處置設施的配套。鼓勵相鄰地區通過區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設焚燒殘渣、飛灰集中處理處置設施。衛生填埋處理技術作為生活垃圾的最終處置方式,是各地必須具備的保障手段,重點用于填埋焚燒殘渣和達到豁免條件的飛灰以及應急使用,剩余庫容宜滿足該地區10年以上的垃圾焚燒殘渣及生活垃圾填埋處理要求。另外,要完善垃圾收運體系;加大存量治理力度;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理;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等。

——2017年4月,國務院發布《“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加快縣城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中型城市重點發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技術,鼓勵區域共建共享焚燒處理設施,積極發展生物處理技術,合理統籌填埋處理技術,到2020年,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40%。完善收集儲運系統,設市城市全面推廣密閉化收運,實現干、濕分類收集轉運。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焚燒飛灰處理處置、填埋場甲烷利用和惡臭處理,向社會公開垃圾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快建設城市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和廢舊紡織品等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系統。以大中型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項目,大中型城市建設餐廚垃圾處理設施。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2019年6月6日,住建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0 年,46 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到2025 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垃圾分類從重視變成了法律約束,11 天之內三次亮相頂層設計。分別為習近平主席對于垃圾分類做出重要指示;緊接著國務院通過了固廢防治法案,主要內容是讓地方各級政府做好垃圾分類,配套相應設備,同時建設處理體系,從而資源化和無害化;緊接著住建部發布了垃圾分類時間表,其中兩個重要時間節點,一個是2019 年全面啟動垃圾分類工作,一個是2020 年46 個城市建成分類和處理系統。

在國家頂層出臺了相關政策后,各地市紛紛跟著出臺了法案,發力點主要是兩個:一個是強行鼓勵民眾進行分類,一個是建設資源化垃圾處理站,爭取實現零填埋。其中熱門的代表城市是上海。上海從7 月開始從嚴執法。實行“四分類”標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明確個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罰200 元;單位混裝混運,最高則可罰5萬元。同時,上海市正在籌建新增7 個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將正式開啟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的建設。

——2019年9月,國管局印發《進一步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要指導地級及以上城市編制健全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特別是督促46個重點城市加快完善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進一步部署。

——2019年11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在該次標準修訂中,主要對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的適用范圍、類別構成、圖形符號進行了調整。相比于2008版標準,新標準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個大類和11個小類,標志圖形符號共刪除4個、新增4個、沿用7個、修改4個。

——2020年7月,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印發《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提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大力提升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合理規劃建設生活垃圾填埋場,因地制宜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 2023 年,具備條件的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全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大幅提升;縣城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完善;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逐步健全。

——2021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提出到 2025 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 46 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地級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系統;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態文明試驗區具備條件的縣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系統;鼓勵其他地區積極提升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覆蓋水平。支持建制鎮加快補齊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無害化處理設施短板。

三、危險廢物

隨著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不斷深化,“兩山論”和綠色發展理念的不斷實踐,危險廢物管理已經深度融入我國社會與經濟發展體系。從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到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都對我國危險廢物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堅持全過程管理,堅持風險管控,堅持管理體系強化,是確保我國人民身體健康、生態環境安全的重要途徑。

近年來危險廢物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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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政府網站

——按照危險廢物產生源不同,危險廢物分為工業源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按照污染物種類不同,分為有機危險廢物和無機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危害屬性不同,分為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感染性危險廢物。從環境管理角度出發,我國危險廢物主要按照產生行業、工藝不同進行分類,并形成《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2016年修訂版《名錄》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2]?!吨腥A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在法規體系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固廢法》構成了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頂層法規體系。目前,我國已形成了包括污染防治責任制度、標識制度、管理計劃制度、申報登記制度、源頭分類制度、轉移聯單制度、經營許可證制度、應急預案備案制度、人員業務培訓制度以及貯存設施管理制度在內的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段kU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聯單制度,則是典型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目前,中國危險廢物治理行業主管部門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生態環境部負責對中國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我國危險廢物管理法規和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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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政府網站

中國危險廢物處理行業相關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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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