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四部門近日印發《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3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汽車生產企業為責任主體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模式,報廢汽車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75%,汽車可回收利用率達到95%,重點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方案》提出,有關部門要通過試點工作,樹立一批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標桿企業,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實施模式。到2023年,報廢汽車規范回收水平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汽車生產企業為責任主體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模式;報廢汽車再生資源利用水平穩步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75%;汽車綠色供應鏈體系構建完備,汽車可回收利用率達到95%,重點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為達到這一目標,通知中明確將以建立回收體系、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等為實施方向,其中回收體系為汽車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聯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報廢汽車、廢舊零部件回收網絡與管理體系。

對于報廢汽車拆解產物進行規?;?、規范化及高值化利用,開展綠色選材、推行綠色采購、加強綠色產品研發、強化綠色生產等系列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關鍵零部件溯源、制定相關維修、拆解手冊,通過信息化平臺定期收集報送信息,支持試點考核評估。

據悉,本次試點期限為2年,凡是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的汽車產品均包含在試點范圍之內,以汽車生產企業為主體進行申報,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其關聯企業結合優勢聯合申報,或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等聯合申報,實現資源共享。

工信部等四部門表示,在未來試點企業確立之后,將根據試點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目標、工作內容等認真組織實施,明確任務分工,落實目標責任,確保試點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做好過程管理和階段總結工作,試點結束后,相關部門將進行驗收和推廣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