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に胺ā芬延傻谑烊嗣翊泶蠡岢N裎被岬诙宕位嵋橛?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に笆杖牍槭粑侍獾耐ㄖ?国发〔2017〕56号),环境?;に叭孔魑胤绞杖?。为做好环境?;に笆杖胧星窒砉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缴纳的环境?;に熬扇胧杏肭窒矸段?。
二、市级分享环境?;に笆杖氲?0%,各区按照税收缴纳地分享环境?;に笆杖氲?0%。
三、环境?;に笆杖朐莶荒扇胩逯粕辖馇辖饣?。
四、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に胺ā?,切实做好环境?;に罢魇展ぷ?。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